港大研究指兒童性侵犯案判刑持續偏輕近35年性罪行平均監禁刑期低於10年倡設判刑委員會
TALK Hong Kong今(20日)舉辦新聞發布會,發表委託香港大學的研究報告《香港兒童性侵犯罪行判刑(1990-2025):司法理據之實證分析及加強保護兒童之建議》。報告指,法庭判刑持續偏輕,加刑因素比重不一致,倡議設立「判刑委員會」;為從源頭預防兒童性侵犯,TALK Hong Kong新推出「Stop It Now HK」平台,協助可能傷害兒童的人士,希望從源頭預防。
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紀佩雅指出,香港法院僅曾在約50至60年前就兒童性侵犯案件判處被告終身監禁。此外,翻查1990年至2025年間的判辭,強姦、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六項(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)罪行,平均監禁刑期低於10年。
她表示留意到類似案件中的加刑因素比重不一致,倡議就兒童性侵犯案件訂立更透明、一致的判刑原則。她又指留意到法庭會考慮被告求情稱獲兒童事主同意,而忽視兩者的權力不對等。
紀佩雅與TALK Hong Kong主席Taura Edgar均強調,不能單靠拘捕或監禁解決兒童性侵問題,而是要從源頭預防。TALK Hong Kong新推出「Stop It Now HK」網上平台,為對兒童的性想法或行為而感到憂慮的成年人或青少年,提供匿名及自助網上支援資源。
Originally Published in Ming Pao